因学校办公需要,经市财政局、教育局主管部门批准,现对盐城市明达中学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办公用品的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诚邀具有相关商家参与,现将具体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项目的经营资格、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3.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二、报名验资:

凡参与询价采购的企业须于2015年7月23日16:00前到盐城市明达中学总务处报名验资并领取招标文件。

三、联系人:

唐老师 15861996605

江老师 15705110006

盐城市明达中学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