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盐城市明达高级中学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就我校教师档案系统等信息资料保密协议如下:

一、保密内容

所有教职工信息(含地址、电话、身份证号、配偶、子女等任何个人信息)均为信息保密内容,可以为评聘、考核、奖惩等建立教师信息档案,保持信息沟通、畅通等所用,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用途,乙方不得泄漏。甲方负有监管和处罚责任。

二、保密承诺

乙方对于涉及教职工的信息资料要做到严密保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教师信息资料。乙方承诺不得将教职工信息资料以任何方式供他人使用。不得擅自公开或随意提供给他人,不得随意参与外单位开展的涉及教职工个人信息的调查活动。更不得在外私自炒卖。

三、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此协议,泄露教师个人信息,给教职工带来电话和信息干扰,对群众举报或教育局查出泄露教职工信息的相关管理人员,甲方给予警告处分并扣除当年一定量的绩效。若因信息泄露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应足额赔偿被泄密而造成的全部损失。构成犯罪的,甲方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