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3号)的要求,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防止学生沉迷网络和游戏,保护学生视力,促进学生专心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禁止带入校园

1.学校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

2.个别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入校园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学生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报班主任同意到校后即主动将手机关机并交给班主任,用信封包装好写上班级、姓名,交给年级组集中保管,不得私自藏匿需要使用时,经班主任同意,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使用,使用后再交还给班主任。

第二条  畅通家校联系

3.学校通过告家长书、班级微信群发布相关通知,通过校园网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宣传教育教学动态。

4.学生进入校园,如果必须与家长联系,学生可借用班主任、任课老师或生活老师的手机;学校和南门传达室、处室办公室宿舍值班有固定电话,学生可在必要时免费使用;家长如急需联系学生,可直接联系班主任。学校针对不同年级向家长公布几个对外联络的固定电话和移动手机号码,畅通家校联系渠道。

第三条  纳入常规管理

5.学校将手机检查纳入学生常规管理工作,与班级量化考核挂钩。学校值日干部、校园护卫队员、科任教师、宿舍管理员定期抽查学生携带使用手机情况,一经发现,及时通知家长协同教育处理。

6.凡发现学生在课堂上或校园内使用手机,相关人员应及时制止,由班主任了解缘由,通知家长收缴手机,并及时报学校教育处理。

第四条  不用手机作业

7.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者要求学生用手机完成作业,如果有十分必要的网上知识竞赛答题,必须及时通知,由家长陪同完成。

8.学生在家写作业时要独立完成,不得用手机查找和抄袭答案;如确有需要,须有家长陪同监督,并及时收回

第五条  家校合力管理

9.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谈心沟通和心理疏导等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校园禁止携带使用手机的相关规定,提高学生自治自律能力。

10.家长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学生不带手机进校园,引导学生在家不使用手机或者有限度地合理使用,有效防止手机依赖症。

第六条  加强教育惩戒

11.凡学生违规携带使用手机,发现第一次,教育引导,自觉纠正,自我约束;发现第二次,通报批评,并通知家长共同教育;发现第三次及以上,学校给予警告处分等。凡学生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手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2.凡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的学生,不能评为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不得评定奖学金。处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撤销的,处分结果记入学籍档案。

第七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