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宣传我校广大班主任阳光美丽、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改革创新新形象,根据市教育局表彰最美班主任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评选“最美班主任”办法。

一、推选对象

学校全体在职在岗班主任

二、推选条件

1. 从教5年及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及以上;

2. 符合“四有好教师”标准;

3. 向长期坚守在教学一线或在抗疫期间在疫情防控、学生管理、线上教学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班主任教师倾斜;

4. 突出教师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方面的感人事迹,以真情动人。

三、推选办法

坚持自荐推荐相结合。符合条件的班主任可向年级自荐。各年级依据推选条件,综合班主任工作实绩及相关班主任自荐情况,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每个年级择优排序推荐不超过4名人选。年级推荐须听取本年级全体班主任及教师代表意见,并将组织推荐现场图片及会议记录、个人申报材料等报政教处。

学校综合研究产生3名校级年度“最美班主任”人选,择优推荐1名报市教育局参评,评选5名校级“最美班主任”提名奖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