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苏职称〔2013〕4号《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通知》和盐教职称〔2015〕3号《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今年我校的职称初评推荐工作采取量化积分形式,根据《盐城市明达中学教师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2015年学校教代会通过),对申报对象的师德师能、教学工作、教科研工作、教职工民主测评、学校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评议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量化积分,经校长室会办研究,拟推荐以下人员,现按得分高低顺序公示如下:

中学一级教师(3人):

初中:刘 琰(89.58) 王 辉(89.17)

高中:邹德琴(81.83)

中学高级教师(2人):

初中:江 亚(97.25)

高中:颜曲夫(92.88)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在三日内向校长室反映。

校 长 室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