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明达中学2011年秋学期教育收费公示表
单位:元/生.学期
年级 项目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收费依据
中学
1
作业本费
2
社会实践活动费
10
10
10
盐市价发[2005]22号
苏价费[2008]288号
3
住宿费(公寓楼)
200
200
盐市价发[2005]33号
盐市价发[2005]130号
住宿费
100
高中
1
学费
800
800
800
苏价费[2000]167号
盐市价发[2001]114号
2
择校费
一次性收取每生20000元(不再缴纳学费)
盐市价发[2003]80号
苏价费[2007]212号
3
住宿费(公寓楼)
200(女生)
200(女生)
200(女生)
盐市价发[2005]33号
盐市价发[2005]130号
住宿费
100(男生)
100(男生)
100(男生)
4
代办费
580
420
260
盐市价发[2011]78号 盐 教 财[2011]36号
其中
教材(含磁带)
470
360
200
作业本费
50
50
50
社会实践活动费
10
10
10
军训服装费
50
体检费
备 注
1.学校组织学生到盐城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中心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具体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按盐市价发[2009]36号文执行,即住宿费15元/人.夜,外出参观门票费、交通费、伙食费按实结算。该项目系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2.凡城市、农村持证(必须在有效期内)的低保对象或特困职工的子女以及孤儿、革命烈士子女在本市公办的幼儿园、普通高中、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就读的,学费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公费生收费标准减免50%以上或酌情全免(其中已享受职教助学金的学生不再重复享受)。
3.校服费根据学生自愿原则组织征订,可三年代办一次,毕业班学生均不得订购,农村中小学不作要求。
盐 城 市 物 价 局 监 制
举报电话:物价局12358 教育局88228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