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人社才〔2016〕56号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有突出贡献

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战略,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服务办法的通知》(盐政发〔2014〕85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服务办法的通知》(盐政发〔2014〕85号)精神,2016年全市选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数量控制在50名以内(含高技能人才)。各县(市、区)推荐上不得超过6人(含高技能人才),市直同一单位推荐不得超过3人(含高技能人才)。

二、选拔范围

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部、省属驻盐单位长期辛勤工作,特别是在科研、教育、卫生、文化、工农业生产、服务业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业绩的学者、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留学回国人员、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县处级及以上)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已获得市级以上专家称号人员,不在选拔范围之内。

三、选拔条件

在符合《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服务办法的通知》(盐政发〔2014〕85号)规定的基本政治条件下,坚持以“高精尖缺”为导向,注重选拔一线创新创业人才。

(一)专业技术人才

推荐人选一般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在近5年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具有创新性研究成果,学术造诣高,在省内学术界有重大影响,获得省科学技术三等奖、市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2.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研究成果有创见性、开拓性,在省内学术界有重大影响,得到同行专家公认,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奖三等奖、市哲学社会科学奖一等奖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3.在应用技术方面,特别是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及产业化方面,主持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引进项目和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或关键性技术问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获得省科学技术三等奖、市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成果,或获得一项国家发明专利(或两项实用新型专利)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通过科技创新实现科技创业,应用自己的科技成果,创办或领办科技型企业,企业有较好的成长性和发展空间,产品有一定的市场份额,综合竞争实力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为业内知名的科技型企业家。

5.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在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新设备等方面业绩突出,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经济技术指标达到或超过省、市同行先进水平,在省内(外)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受到市(厅)级以上奖励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人员。

6.长期从事经营、管理工作,能运用现代经营、管理科学理论,提出整套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实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学决策,并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经营、管理水平在省内同行处于领先地位,经营、管理经验在市内外推广交流的管理人员。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突出,教育科研能力强,有较高知名度的教育工作者,获得省级以上学术称号,或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或获得两项以上省(部)级奖励的人员。

8.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第一线,有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的能力,医德高尚,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人,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其学术水平和业绩为省内(外)同行专家所公认,获得省科学技术三等奖、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一等奖,市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的医疗卫生工作者。

9.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等专业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在省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获得市级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的人员。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中获得较好成绩的人员优先选拔。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在近5年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业绩贡献突出,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在全省甚至全国某一领域有较大影响的;

3.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的;

4.技能水平处于省内先进或市内同行领先地位,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在全省甚至全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四、奖励和待遇

由市政府公布并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一次性奖励1.5万元(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及盐政发〔2014〕85号文件规定的其他奖励和待遇。

五、材料报送

(一)个人申报材料

1.《盐城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3份(填写说明见附件1,业绩贡献一栏限1000字以内,单位意见须注明推荐人选公示情况,表格A3正反印中间装订),加盖各县(市、区)人社局、各主管部门公章,并报送电子文档。

2.附件材料1份,包括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复印件;近5年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其他能证明自己突出业绩贡献的材料等。附件材料须胶装印制(封面、目录等具体和内容制作见附件2)。

《盐城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和附件材料分开装订。上报材料若涉密,须作脱密处理,个人申报材料一概不退。申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于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附件3)。

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严格审查附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逐一核对,在复印件上加盖验证印章,确保真实无误。

(二)各县(市、区)、各部门报送材料

1.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公示等情况(涉密人员要注明),加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公章。

2.《盐城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含电子版)、《2016年盐城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汇总表》(附件4)(含电子版)及附件材料。

(三)报送要求

请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专家和国际合作处,联系人:孙小峰,联系电话:88198210、86668210(兼传真)。报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除特殊情况且事前向我局专门来函同意外,逾期报送材料不予受理。

所有文件、格式、表格等材料均可从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ychrss.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六、选拔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重要性,纳入本地区、本部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明确职责,切实抓紧抓好。

(二)严格条件。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明确规定的选拔标准和条件推荐人选,坚持好中选优,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三)规范程序。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公正评审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1.选拔人选由所在单位推荐、同行专家或学术团体推荐、本人自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各单位推荐上报人选须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将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2.县(市、区)属企事业单位人选,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

3.市属企事业单位的人选,由其主管部门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

4.部、省属企事业单位,无主管部门非公有制单位的人选直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

附件:1. 盐城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2. 申报附件材料封面、目录

3. 申报材料袋封面

4. 2016年盐城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汇总表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