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实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学校支部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增强责任感,提高“两手抓”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和推进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而带动师德行风建设,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及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小组、处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支部和行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与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师德行风建设和学校其他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对领导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既明确分工,又相互配合,突出抓好校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各党小组长和中层干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全心全意依靠全体教职工,为实现学校发展目标,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主要责任
(一)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应承担的领导责任
学校党支部、校长室领导班子对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具体为:
1、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分析研究全校党风廉政状况,明确任务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认真实施。
2、坚持标本兼治,实施综合治理。通过改革,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约束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针对党员、干部思想实际,有计划地组织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江泽民“治党务必从严”和“三个代表”的论述,学习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的指示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思想政治素质。